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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加强网赌
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教师高尚的思想政治品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身心健康发展上的促进作用,根据《南京师范大学“高尚师德奖教金”实施办法》(宁师大〔2021〕5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校“高尚师德奖教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一)评选对象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有 10 年及以上高校教龄,且在南京师范大学工作 5 年及以上的在职一线教师(含辅导员和实验课程教学人员;独立法人单位的教师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设置
每一学年评选、表彰一次,设置名额 10 名。奖励金额为每人 6000 元人民币。各单位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能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教学质量优秀,教书育人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师生公认。
(二)坚持立德树人,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三)近 5 年年终考核结果合格。专任教师近 3 年综合评教分不低于 90 分,每年完整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且年度实际承担的教学总工作量达到本院教师实际承担总工作量平均值以上;专职辅导员个人获得两次校级或一次省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荣誉奖励;实验教学人员近 3 年每年完整讲授一门实验课程且年度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规定的课时量要求。
(四)已获得过该奖教金的教师不再推荐。已获得或正在申报校“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教师亦可申报该奖教金。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经个人所属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7天)向学校推荐。各单位在进行民主推荐工作时,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把关,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严格规范遴选。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获“高尚师德奖教金”的人员名单。
(四)经学校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予以发文表彰。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个人准备材料
1.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认真填写《南京师范大学“高尚师德奖教金”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2.《评审申报表》中涉及的奖励、成果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须装订成册,标注页码)。
(二)单位准备材料
各单位准备《南京师范大学“高尚师德奖教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和公示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装袋报送,一人一袋,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请各单位于4月3日前将候选人材料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戴宝硕 联系电话:8589172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仙林校区厚生楼408室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3月20日